为进一步精准推进干部驻村工作,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兴和县从“干部选派、干部管理、干部考评”三个方面出发,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做好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
围绕重点工作,因需选派,配强驻村力量
从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锻炼干部的目标出发,把坚持“宁缺毋滥”和“因需选派”原则贯穿始终,推进干部驻村与全县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实行“干部自荐、组织推优、差额评选、择优派驻”的选派流程。干部个人自荐及单位推荐,县驻村办初选、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坚持选派一批年轻力强、文化层次高、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优秀机关干部到农村一线开展工作,真正把能人、强人选出来派下去。坚持双向选择,因村定人。采取驻村干部与村党支部“双向选择”,把握“定向派驻、单位脱钩、脱产驻村”要求,综合分析村居人口结构、主导产业、交通条件、贫困现状,以及选派干部的年龄性别、学历经历、特长爱好、综合素质等,确定驻村干部与村居的合理配对方案,实现干部和村居的科学“配对”。
围绕干部管理,齐抓共管,严肃驻村纪律
对全县驻村干部进行建档管理,一人一档,一队一档,并紧扣乡村振兴干部驻村基本任务,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履职责任,细化了347名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增强驻村干部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实行“县委-乡(镇)党委-派出单位”三方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脱岗情况,严格按照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情节较重的及时调换。同时,要求各驻村工作队在村委会挂出驻村干部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公示牌,方便群众联系并监督。
围绕奖优罚劣,综合考评,激发驻村活力
坚持对驻村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并将干部驻村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强化综合考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所在乡镇党委、所驻村群众以“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群众公认”的方式对驻村工作进行考核。通过听取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干部、群众代表的意见,查看工作实绩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驻村干部履职情况,综合评定工作业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优秀的驻村干部进行年度表彰,并将表彰情况下发至派出单位。对不作为、履职不力的驻村干部,按照问责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建立个人档案,将考核情况纳入档案管理,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现实依据。(兴和县委组织部 郑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