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 地方动态 > 正文

化德县:“三举措”再掀“我为群众办实事”新

2021-11-16 17:04:36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日,内蒙古化德县以三个举措认真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再掀“我为群众办实事”新潮。

组织学习“新”精神。全县各级党(工)委采取召开专题学习和分组讨论研究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全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题调度会上的关于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责尽责、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巡回指导、加强统筹调度和考核评估的有关规定,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深入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为开展新一轮为民活动打牢思想理论基础。

深入调研“新”部署。坚持深入开展调研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组成专门调研小组,通过走访、座谈和调查了解等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群众对开展活动的新期盼和新要求,研究推动活动整体计划,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宣传营造“新”氛围。借助学习资料、手机软件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平台宣传“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相关知识、重要意义以及领导讲话精神,用丰富多样的宣传报道手段和内容,增强教育实践活动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努力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营造“新氛围”,切实激发广大党员群众对参与为民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向新高潮。(化德县委组织部 李强)

责任编辑:王忠厚
手机版
毕业论文网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