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科学”“差异”两兼顾,确保指标“考得实”。按照考核要求,优化调整考核指标体系,推动考核有效衔接、有的放矢。科学设置指标权重,对标市级考核体系,结合全县实际,加大短板弱项指标权重,将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社会治理、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指标按照不同职能职责、不同工作任务、不同区域层次分别进行考核,切实将本单位、本部门突出亮点和差距不足真真实实反映到工作成效指标中。
“平时”“年终”两融合,确保实绩“评得准”。有机结合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改变考核“一锤定绩”模式。通过调研走访、谈心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下沉一线“听、看、查、谈、访、调”,精准把握各部门平时情况。对纳入半年评估的重点指标,根据完成情况,细化分解任务,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达标达序。坚持少而精,采取统一组织、分类考核,在年底全面检验各单位工作实绩。同时,注重公平公正,选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同志负责考核工作,并建立指标评分复核机制,确保评分公允。
“考人”“考事”两同步,确保结果“用得好”。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工作如出现责任事故的领导班子,视情节降低评定档次,相关领导干部也要视情节降低评定等次。党建工作考核没有进入优、良档次的,领导班子不得评价为优秀档次,主要领导和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不得评为优秀;党建工作考核评为差档次的,领导班子成员均不得评为优秀。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任务推进的,主要领导不得评为优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