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都县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坚持“五个原则”抓考核,以高质量考核标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全面促进商都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精准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商都县强化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确保考准考实。采取奖优罚劣、激励担当,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关爱工作中,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切实务实高效、简便易行,不断提高干部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商都县紧紧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创新考核体制机制,努力考实评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
坚持差异化考核的原则。商都县依据各乡镇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的差异,依据乡镇经济基础、发展条件、自然环境、社会人文条件、资源优势等差异,依据县直部门职能职责的差异,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的差异,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将差异化考核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不断增强考核结果的科学性、针对性、精准性。
坚持多元评价的原则。商都县坚持扩大民主,把职能部门评价、县级领导评价、基层干部群众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社会评价、考核组评价等结合起来,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
坚持重在运用考核结果的原则。商都县把年度考核结果贯穿于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各个环节,不断增强考核结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导向作用,不断激发领导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勇向前、跨越赶超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内蒙古商都县组织部 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