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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以“纪”为纲

2024-07-24 11:10:29 | 来源: 贵州省从江县东朗镇人民政府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期间强调,“要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深入学习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要义,摒弃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的浮躁心态,确保将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严谨自律,切实做到明纪于心、守纪于行、执纪于严。

要以严明的纪律“塑造精神灵魂”,在“学者必须立志于大道”的崇高理念下,将纪律深深铭记于心。官清则民自安,法正则天心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充实和完善,明确划定了纪律的红线。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深入钻研,逐章逐条学习,融会贯通,深刻领会《条例》的主旨精神及各项规定要求,不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需在新旧对照、重点条款、修订细节等方面细致研究,精准把握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三次修订的总体思路和时代要求,既回顾历史经验,又理解其深刻内涵。

要以坚定的行动“矫正行为”,在“谨言慎行”的实践中恪守纪律。学习以明理,行动以立德。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在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他们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清晰认识党的纪律规矩,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的严重性,确保在实际行动中明确界限,让党纪成为推动工作、解决问题、部署决策的有力保障。党员干部应自觉对标党中央要求,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等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工作,尽到责任,使党规党纪成为推动中心工作健康发展的“矫正指南”。

要以法律为基石“培育根本”,在“对待自己不可不严明”的原则下严格执行纪律。高尚之人,公正无私。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实效,关键在于党员干部能否规范和约束自身,将纪律由“他律”转为“自律”。党员干部应内化党规党纪,尊崇并敬畏党纪,增强政治、思想、行动自觉,将职责与工作置于纪律之中,推动学习对照与检视整改同步进行。党组织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和监督,运用“四种形态”,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党规党纪成为党员干部明确底线、心存敬畏、遵守法纪的“培育根基”。(吴金涛)

责任编辑:齐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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