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干部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力量,要不断健全完善驻村帮扶机制,通过落实政策保障、提升履职能力、强化日常管理等举措,进一步压紧压实驻村帮扶责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组织关怀,落实政策保障。按照“选派干部要吃住在村”要求,落实驻村经费、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全力解决好驻村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宣传驻村干部先进典型、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树立鲜明导向,切实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建立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常态机制,乡镇党委“日常谈”,派出部门(单位)“定期谈”,了解驻村工作情况,做到驻村干部生病住院、家庭变故、工作消极、违规违纪“四必谈”,帮助解决驻村干部思想松懈等问题,做到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确保驻村干部“待得住”。
抓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按照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的要求,实施驻村干部能力提升工程,举办全县乡村振兴业务培训班,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先后前往培训学校进行全覆盖轮训,总计时长不少于56学时。重点对农村党组织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乡风文明等进行培训,全面提升驻村干部实战能力。通过专项培训和基础培训相结合,提升驻村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推动驻村干部深度融入农村发展治理中,确保驻村干部“干得好”。
严格纪律,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贯彻落实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和派出部门(单位)任务清单,采取随机抽查、电话问询、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驻村干部到岗履职、为民服务等进行督促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掌握驻村干部情况,坚决杜绝“走读”和“两头跑”现象,保证驻村干部每周驻村不少于5天,每天8小时在村办公,遇到突发事件30分钟内到场处置。建立日常到村打卡制度,每月向派出部门(单位)发送驻村干部考勤通报,定期掌握驻村干部到岗在岗实时情况。严格实行驻村在岗、请销假等制度,增强驻村干部的刚性约束力,同时,在村级活动室悬挂工作信息牌,并标明去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促进驻村干部履职尽责,确保驻村干部“有作为”。(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委组织部 丛山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