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指明了方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根据《条例》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方面都得到了全面规范,为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提供了基本遵循。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旨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通过学习党的历史,我们可以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这对于全党全社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与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同时,要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全党全社会要紧紧围绕《条例》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为了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各级党委(党组)还需要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条例》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全党全社会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需注重创新实践。各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学习教育方式和方法,不断丰富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例如,可以通过组织主题党日、专题讲座、实地考察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入了解党的历史,增强党性观念和历史使命感。
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学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还要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吴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