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文件指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立足乡村发展,激荡起产业振兴的“活水”。持续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采取“党组织带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方式,充分挖掘、整合、利用各类资源,捆绑式推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逐步形成了“党建促产业、产业带民富”的发展格局,实现了企业发展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的目标。从农产品加工到乡村休闲旅游,从农村电商到支部领班合作社,发展乡村产业,要把优质“产出来”,把安全“管出来”,把品牌“树起来”。
围绕乡村建设,厚植人才振兴的“沃土”。乡村振兴人才是基础,坚持把选优配强乡村振兴生力军作为干部工作的重点来抓,及时研判分析全县干部配备情况,严把选用关口,真正把能力过硬、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选派到乡村振兴一线,将一批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库,推动形成符合事业发展要求的梯次储备。建立主要领导谈心谈话,详细了解干部政治表现,建立了干部在重大一线锻炼、考察、识别的培养选拔链,激发干部队伍的内生动力,夯实了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础。因材施教、因人施策,有针对性地对乡村人才进行培训,使之成为该领域的“精、尖”者;种好“梧桐树”——“招鸾引凤”,使人才留下来、留得住,定期举办乡村人才技能竞赛,选出“乡村工匠”“乡村能手”并给予专项奖励,让“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专业人才留下来并拥有获得感、成就感。
着眼乡村治理,点亮美丽乡村的“骄阳”。经济条件的改善必然会提升人对生存环境的要求,“宜居宜业”方能“安居乐业”。探索建立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夯实乡村振兴基石,深化落实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推行“行政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系户”村党组织体系,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实现了基层治理、为民服务、疫情防控等“多网合一”。各村、社区在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全科办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帮办代办”服务,不断提升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并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推送服务项目,征询意见建议,畅通民声渠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两相结合,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更要打造和谐文明的美丽乡村,内外兼具,人民群众才能更有幸福感。(商都县委组织部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