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以市场为主体,强化政策支撑,不断优化社会环境,持续净化社会风气,全力破解营商环境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当地经济发展。
一要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当地政府应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企业用地、用工、专项资金扶持、清欠民营企业账款、中介机构收费、手续限时办结等方面给予企业实实在在的扶持。定期组织召开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全力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二要优化政务环境,落实简政放权。首先应该是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统一进入行政服务大厅,以办理服务类和许可类事项,实行“一站式”审批,保证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其次应该要进行商事制度改革。实施“证照分离”“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各类登记制度改革;最后应该加强服务效能、建立问题反馈制度。建立政府主要领导包联重点项目机制,通过现场办公、座谈会等方式,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对签约落地项目,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联络服务,积极协助投资方落实项目用地、解决建设期的用电、用水及项目的立项、报批、登记注册等开工前各项手续的办理,切实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要优化法治环境,维护市场主体生机活力。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各行政执法部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程序,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随意到企业检查,对确需进行检查的,事先征求企业所属园区管委会意见备案后再进行检查;对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对同一事项进行检查,要进行联合检查,严禁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旗纪委监委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严肃查处违规执法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富有活力的营商环境。
四应优化人文环境,营造良好投资氛围。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行业部门领导干部要梳理“亲清”政商关系,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把习总书记提出的“亲”“清”要求,作为为官从政的终身追求,作为经商兴业的根本遵循。多渠道高水平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企业高管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新增财力,五年内全部奖励给企业。对来旗投资创业或工作的人员,愿意落户的,在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切实解决外地投资者的后顾之忧。(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委员会组织部 王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