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及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关爱广大党员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都设立党员关爱资金,开展专项补助,提升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社会示范效应,把组织温暖送到家让关怀激励入人心,下面我就“党员关爱金”的制度建设和资金拨付谈几点建议。
建机制,推动关爱帮扶长效化。县级以上党委要建立党内关爱资金保障机制,高度重视党员关心关爱工作,县级以上财政应该拨付专项资金,划出本级管理党费的10%-15%作为补充资金,为开展好关爱帮扶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关爱资金管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对关爱资金的使用范围、发放对象、资金管理、发放程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保证关爱资金使用科学规范。建立关爱资金定期发放机制,注重把个人申请、支部审核、党委审定与组织部门定期集中排摸相结合,每年应对发当对象和发放金额进行不少于2次的研判,常态化开展党员关爱帮扶工作。
严管理,推动资金运作规范化。各级党委应该严格执行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对关爱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将关爱资金使用情况列入审计和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安排审计部门定期进行资金使用审计,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规范运行。严格关爱资金使用范围,对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因公致残的党员、因公牺牲的党员家庭等进行走访慰问,对经历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变故以及因存在老弱、失业、子女就学等情形而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进行关爱帮扶。严格关爱资金发放程序,根据个人申请、党组织审核、集中排摸和平时掌握情况,确定发放对象和关爱资金金额。
重激励,推动资金效能最大化。确保帮扶激励作用的发挥,对本人或家庭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变故等情况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给予发放一定标准关爱帮扶资金,对遭遇特大困难的党员提高发放数额,为党员免除后顾之忧,进一步增强了干事创业的信心与决心。突出人文关怀激励,在春节、端午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应走访慰问因公牺牲的党员家庭和因公致残、因大病住院、生活困难的的党员,发放慰问金,送学到家门。贯彻落实党内关爱制度,彰显组织人文关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委员会组织部 李明 王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