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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法律助推组合拳 护航应对人口老龄化

2021-06-16 13:08:48 | 来源: 中廉在线

2021年5月31日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会议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和民生福祉,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中国作为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全球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人口老龄化对我国人口结构、消费结构、产业结构、社会分配和劳动就业等方面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这将不可避免地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法律的功能在于调控人类行为并为之提供稳定可靠的基础,关涉到社会关系并对其产生作用。因此前文所述人口老龄化对法律也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法律也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用法律搭稳“老有所医”台子。研究表明,人类在步入老年之后,生理机能等各方面身体素质都会有所下降,在此情况下,其对于医疗系统的依赖性也将会随之提高。因此,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加强对医疗保障的调控至关重要。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就以专项附加扣除项的形式,增强了对大病医疗的扣除保障。但是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尚存在较多的限制条件,例如可扣除的医疗费用仅限于“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基本费用”,可以享受纳入费用扣除的家庭成员对象,只有纳税人及其配偶和其未成年子女,纳税人赡养的父母未能享受这样的待遇。随着年纪的增长和身体机能的下降,纳税人的父母和其配偶的父母接受医疗服务的概率更大频率也更高,将他们都排除到扣除对象之外,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的意义会大打折扣。因此之后是否可以考虑扩大可享受大病医疗费用扣减的对象,即除了纳税人和纳税人的配偶、子女可以享受扣除优惠外,也将纳税人的父母和其配偶的父母囊括其中;再者,虽然目前我国可能尚未具备在全国推行“大范围”、“长战线”的医疗扣除优惠条件,但是是否可以着手让对医疗服务有着更加旺盛需求的老年人们先享受这种政策,即在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中,可对纳税人赡养的父母的医疗费用扣除做特殊处理,扩大纳税人赡养的父母的医疗费用中可参与扣除项目,延长其可参与扣除的阶段。

用法律夯实“老有所养”堡垒。养老保险体系是人口老龄化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经济条件需要。目前我国有关养老保险的立法主要是一些法规,立法层次较低、缺乏较高的法律约束力和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导致许多方面的养老保障工作只能靠政策规定和行政手段推行。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的过程中,加强立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应该在立法上加强对养老金的收缴、管理和发放的规定,明确相关法律责任,以求“老有所养”拥有切实的法律保障。

用法律铺实“老有所往”路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殷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基本生存问题得到解决之后,老年人更注重精神生活质量。对老年人而言,退休也就意味着与社会直接联系的中断,个人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因此改变。若基本权利和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得不到国家和社会重视,处于弱势地位的老年人很容易陷入边缘化。因此在一个“日趋变老”的社会中法律应该给予老年人更多的社会参与机会,法律对老年人新出现的需求应进行回应和合理安排,同时法律还必须对人口老龄化所引起的社会改变做出反应。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是多方面的,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能否将老龄化对社会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需要国家多方面政策和制度的配合和支持。法律作为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和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重要手段,在这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役”中更要担起责任,打好组合拳,助力国家积极应对挑战。(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陈燕妮)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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