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一时间引起广大组工干部的密切关注,在各大学习平台各抒己见。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
坚持党中央的全面领导,树立组工队伍的“风向标”。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始终坚持党中央的全面领导核心地位,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奋力谱写新时代组织工作新篇章的根本保证。
巩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筑牢组工队伍的“防火墙”。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条例》指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导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
完善组工队伍清风建设,严明组工队伍的“高压线”。守其初心,始终不变。《条例》指出组织部门应当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坚持清正廉洁,确保政治上绝对可靠。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认真领会《条例》的深刻内涵,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坚定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郝媛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大六号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