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乡镇要根据《条例》要求,扎实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突出用人导向,选好“头雁阵”。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全面落实带头人选拔标准,以全面实现“一肩挑”为目标,从优秀大学生、创业致富能手、回乡退伍军人、新型经济组织负责人中选拔培养基层党组织书记。同时注重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培育创新理念,补足“精神钙”。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最为重要的就是创新工作理念,打下良好思想基础。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要把发扬创新和斗争精神作为不竭动力,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着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创造性,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
坚持从严治党,绷紧“纪律弦”。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把从严治党落到支部每一个角落,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福建省永安市槐南镇人民政府 徐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