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用专门章节对人才工作提出系统、全面的要求,为新时代人才工作提供了“纲”和“本”的制度遵循。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也是创新活动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然而,在实践中,人才的创新活力、积极因素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制约,思想上保守不前,行动上畏手畏脚,把心思花在获取学术“光环”和头衔“帽子”上,偏离了人才的本质和作用。要真正发挥好人才资源效应,使之回归创新的本质,还要从思想、标签、评价上为人才“减负”,让人才和创新两个“车轮”同轴共进,跑出民族复兴“加速度”。
改变“管人”思维观念,减轻思想负担。“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为人才“减负”,转变“管人”思维观念是前提。只有牢牢把握党管人才这条“主线”,以“识才的眼光、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在思想上、心理上关心爱护人才,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激活容错纠错机制“护身符”,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引导人才放下“怕犯错、怕追责”的思想负担,放手开展各类试验性、首创性工作,大胆创新,勇于创新,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破除“选人”机制障碍,减去“标签”负担。“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为人才“减负”,破除选人“四唯”是关键。要坚持把品德“置顶”,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高品质优秀人才,在人选标准上不拘一格、不论资排辈、不随意贴“标签”,减去人才心理负担。特别是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持续深入向好,对技能型、实用型人才需求增多,这些人才无论学历、职称、层次高低,只要能为自贸港建设所需并作出积极贡献,在解决“卡脖子”、“扼咽喉”的关键瓶颈上有实招、硬招,就是国之“巧匠”、有用之才。
树立“用人”科学导向,减少评价负担。“才者,材也,养之贵素,使之贵器。”人才不仅要选的对,更要用的好、评的准,使人尽其才、才其尽用。各级组织部门要制定与人才实际工作相匹配的评价机制,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和高尖端科技创新需求,树立讲贡献、看实效的用人评价导向,把关键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应用作为评价的主要指标,把人才从不必要的评审评价活动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中解脱出来,减少压力负担,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创造潜力,营造尊重人才、注重实干的创新创业环境。(唐志强 海南省琼海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