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实施了最新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的、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这对于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组织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只有坚持正确的组织路线,做到毫不偏移、决不偏离,才能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发展。而要将《条例》的内容和精神要核贯彻到底,最关键的是要抓住“最基层党组织”,即农村基层,这一关键的承上启下的环节。农村基层上面需要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策部署,下面关系着广大群众最切身的利益,直接影响到党组织工作最核心、最真实的成效。而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需要把握以下两个要点:
第一,强化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人”是一切工作的核心,建设好的领导班子是组织事业迈向振兴的前提和保障。而现实中,好的领导班子既是“选出来”的,也是“培养出来”的。“选出来”是指要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甄选一批有品德、有才干、有本领、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三有三化”的基层干部,要知道选准了一小群人,可以带动一大群人;而我们也知道,年轻化的领导班子往往伴随着经验欠缺的弱势,所以上级组织要注重“培养”工作,要给这样的领导班子成长的时间和机会,既要给其“压担子”,让其在重点项目开发建设、信访维稳、产业发展等重要任务上担要责,磨炼能力和意志;也要为其“兜底子”,对其在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要及时给与助力,保证工作成效。这样千锤百炼才能打磨出一支能带领乡村走向可持续的振兴的领导队伍。
第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要重实效,轻形式。作为一名选调生,在基层挂职锻炼一年来,深刻感受到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纷繁复杂。包括镇街、区、市甚至到省等上级组织都会找村级组织落实工作,各种事务,千头万绪,而农村基层主要在抓落实工作的往往就那么一小部分人。如果要“应付性”地完成工作任务,那也是可以“完成”的,但是如果件件要按标准实实在在落实到底,整体精力怕是不够的。所以,上级组织在组织安排相关工作中,一定要“重实效,轻形式”,把握好“经济建设”这一核心要义,围绕其抓好农村建设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同时,简化工作程序,一步一印都落到实处,不要把时间精力浪费在“形式主义”的工作上。
搞好组织工作,核心在“人”,抓手在“事”,把握好这两个要点,组织工作才能掷地有声、抓铁有痕,也才能真正盘活组织资源、发挥组织优势的强大动力。(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同安祥平街道瑶头村 叶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