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以更好地关心关爱干部,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但是,受各方面因素制约,基层干部待遇存在着总体上仍然不高、落实不到位等现象,这些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如何使基层干部的待遇更趋制度化、合理化、人性化,使基层干部劳有所得、干有所盼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与中央和省州规定的政策落实还有差距。以加班补休为例,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但在实际执行中,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基层干部承担着复杂繁重的工作任务,遇到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环保、村“两委”换届等重点难点工作,乡镇干部更是不分工作日和休息日地工作,连续性加班和过度加班已然成为常态。而且往往是一项工作连着一项工作,加班补休很难得到落实。
二是搞一刀切,政策配套滞后。“规范性津贴”执行后,要求任何补助补贴都不得发放,以防止乱发津贴行为反弹。“一刀切”的背后,全盘否认了节假日加班补助、政策性奖励等激励性措施,其结果就是没有人愿意加班,没有人愿意多做事,一些工作也就可抓可不抓。
三是在政策上未考虑到基层工作人员实际情况。很多基层干部不仅面对较大工作压力,还有各种生活压力,工资不够买房、夫妻异地、无法照顾孩子等现实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如果再遇到待遇难保障,会更挫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比如,实施车补政策时,经常需要外出、实际需要承担较多交通成本的基层工作人员所得到的车补反而是最低的,如果在城市工作,还可以借助公共交通解决出行问题而很多基层干部由于所负责的工作覆盖地理范围较大,同时公共交通也不方便,因此,在交通方面需要承担的费用实际上反而更高。还有驻村工作队,县级以上的的队员伙食补助标准给予每天不低于60元的生活补助,但是乡镇选派的干部却没有享受。乡镇选派的干部除了驻村的工作还要回乡开展自己的业务工作,这样下来交通费用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因此,保障基层干部待遇决不能流于“画饼”,关键在于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政策制定好、落实好,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干部真心实意投身基层事业,愿意为乡村振兴奉献自己的力量。
首先要畅通基层干部晋升渠道。拓宽基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渠道,将基层工作经验作为提拔干部的重要条件。针对在基层工作时表现优异的干部,组织部门应该多为其考虑,在晋升指标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同时,落实好“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双阶梯”制度,让基层干部有奔头。
其次要保障好基层待遇水平。待遇水平是基层干部获得感最直接的体现,保障好他们的待遇水平不仅能提升获得感,更能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因此,各地要千方百计保障好基层干部的待遇水平,减少拖延工资和绩效打折扣的情况发生。(贵州省锦屏县偶里乡人民政府 杨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