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我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的有效方法,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度,在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个不摘”要求基础上,合理调整选派范围,优化驻村力量,拓展工作内容,逐步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驻村人才是聚起乡村振兴精气神的中坚力量!
选派范围精准,按需选派人员。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根据各村类型,特点,有针对性的选择合适的人才到对应的乡村进行驻村工作。对于党组织涣散村,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顿建设要求,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轻的村,可从实际出发适当缩减选派人数。对于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因村施策。合理使用选派力量,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乡村振兴。
严格人选把关,发挥选派人员力量。有效的乡村治理能助力脱贫攻坚,而有效的乡村治理需要严格的人选把关,派驻到乡村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有效治理的推动力量,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能切实促进乡村振兴。要从乡村治理入手,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治理框架经过一定的再创新后,形成更好服务于乡村振兴的治理体系。选择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的人员进行选派,为乡村振兴提供严格的人才保障。
激发选派人员勇于担当,干事创业良好氛围。选派到乡村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可以第一时间从产业入手了解乡村概况,做好发展衔接。产业振兴不仅是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二者有机链接的必然要求。对深度贫困地区而言,要顺利实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转换,必须从根本上遏制产业扶贫的短期化偏向,要以产业振兴为抓手,构建可持续的产业发展长效机制。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在驻村工作中,与当地村干部,群众密切联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群众排忧解难,耐心聆听群众问题,妥善处理解决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为当地群众排忧解难,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和谐人文环境,带动群众和村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以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选派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推动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岗位锻炼成长,接地气,转作风,增感情。为全面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选派人员持续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选派人员奋战在脱贫一线,聚焦建强基层组织、落实惠民政策、促进群众增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团结带领基层党员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五个方面,立足乡村基本情况,发挥选派人员带头作用,充分挖掘乡村各方面优势,在派驻乡村调研,学习,强化自身与乡村的联系,将自身的经验方法,与村民村干部进行交流,探讨符合乡村实际的出路,强村富民,为民办事,提升治理水平,建强村党组织,为乡村的发展注入活力,增强乡村的发展韧性。
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我们在进一步强化农村体制改革,巩固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的重要措施,派驻干部到农村工作第一线,帮助农村宣传各项方针政策,承担维护地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等重要责任。推动乡村振兴,加快新农村建设,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到乡村工作是完成这一任务的必要方法。持续选派驻村人才到乡村,聚起乡村振兴精气神!(内蒙古商都县玻璃忽镜乡 钱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