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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管工作队员应避免“三种倾向”

2021-05-13 10:23:45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提出了“先定人、再定村”的原则,既要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也要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笔者认为,做好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要注意总结以往经验,避免出现“三种倾向”,确保广大驻村干部选得优、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让他们在新的战场上建功立业。

要避免“撒胡椒面式”选派。近年来,从脱贫攻坚开展以来,中央和各地虽明文要求选派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的干部,但一些单位由于人员不足,为兼顾本单位工作,只能选派能力较弱者或老干部驻村。为避免出现“弱人”驻村倾向,选派时要坚持县级统筹、精准选派,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避免重数量、不讲质量的倾向,树立“一盘棋”思想,要注重从行业部门选派专业干部驻村,把重心放在服务“三农”的需求上,按照“人岗相适、注重特长、人尽其才”的原则,科学进行分类选派,“先进村”侧重选派擅长农村电商、互联网的新型销售人才;“后进村”侧重选派擅长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法治人员,以及熟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业技术服务的人才,通过合理统筹各级选派力量,做到因村派人、科学组队,确保每一个村的工作队员合理搭配。

要避免“散漫放任式”管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接下来,各地既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也要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选好管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首要任务。 面对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繁重工作任务,各行业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要坚持“扶上马送一程”,持续完善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驻地乡镇要及时梳理出任务需求清单,理出重点项目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让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尽快转变角色、投入工作,产生粘合效应。在日常管理上,要严格考勤打表,严格落实请销假、工作报告、激励约束等制度,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日常管理,派出单位加强跟踪管理,形成协调联动的管理格局,确保驻村工作队员安心扎根农村、用心用情服务。

要避免“干与不干都一样”。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都是埋头乡村振兴一线,由于责任大、权力小,往往“两头受气”,加之由于工作队员全脱产驻村,一些部门出现一派了之的情况,导致一些队员心里背上包袱,劲头不足、斗志不强,他们既需要改善工作环境、解决生活困难,更需要在事业上更有“奔头”。在工作队员派驻期间,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派出单位,要把严管与厚爱贯穿过程,以“奔头”激发“干头”,避免干与不干都一个样,不断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在关心关爱机制上,要执行好驻村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体检等制度,探索建立驻村工作队员公务用车专派制度,同时设立第一书记和队员工作经费,妥善解决“私车公用”的负担,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消除安全隐患。在评先评优晋级机制上,建议尽快出台驻村工作队员调整轮换具体办法,明确选派时间为2年,到期及时按规定进行调整更换,不允许出现驻村“专业户”的情形。工作队员选拔培养办法,明确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提拔干部的比例,对优秀的驻村队员,是公务员的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晋升条件的,优先或破格提拔到高一级职务;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先推荐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同时优先推荐作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表彰对象,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在产业发展激励机制上,建议制定驻村工作队员领办、帮办、引办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奖励办法,并设立专项资金,对领办、帮办、引办有功的人员,给予经济上的奖励,或者给予相应的工作和生活补贴;对于不好的,不得享受相关待遇,通过差别化激励,建立争先创优氛围,进一步助推乡村产业发展。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乡村振兴一线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和事业发展的依靠,是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真正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当前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必须拿出过硬的措施办法,选好用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相信只要科学统筹得当,广大驻村干部一定能够在乡村振兴这场新的战役中夺取新的伟大胜利。(盘得胜 云南文山州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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