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来,伴随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进程,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但社会矛盾仍然集中,社会动乱频繁发生。在许多社会事件中,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加剧,出现了一种片面的公众舆论和发泄公众愤怒的现象,公众舆论将矛头指向政府或政府部门、政府工作人员。这是一个警钟,让我们重新思考政府的运作方式。
制度后续是完善政府行政方式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没有制度上的保障,服务将是空话。通过制度设计,加快政府服务运行机制的形成。依法从严管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规范和限制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政府透明、群众监督和参与机制。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根本途径。执政是为人民服务,执政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由之路。各级政府机关应当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依法管理经济、社会和其他行政事务。以加强政府的经济调控、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加强行政立法,提高行政立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促进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继续坚持各项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确保公共行政权力的公平有效运行。加强机关问责制,树立责任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以法治为基础的人性化治理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人性化执法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在以人为本上动脑筋,下功夫,政府管理要从指标管理转向有效管理,同时要求执法部门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源头。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政府职能问题是政府管理的核心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明确和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应该是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核心职能。
只有完善政府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才能真正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元坑镇人民政府 黄亚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