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要振兴,人才必先振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4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章提到了“人才支撑”,为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提供了法理依据,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乡村难发展,首先难在留住人、特别是留住人才。多年来,随着人口大规模城镇化改革的日益深入推进,广袤的乡村土地上再难屯留住青壮年人口,人才之于乡村就成为了一种奢望。如果不是党和国家的人才下乡政策倒逼机制在起作用的话,我们可以想见的状况是,再过不了几个若干年,整个乡村人口体系将因为青年人口的不可逆流失而彻底瓦解,甚至整个乡村体系将呈现出全盘空巢化的“无人区”。试想,一个无人居的乡村,何谈振兴?所以,党和国家着眼于中华民族的百年大计和千秋伟业考量乡村永续发展问题,谋局乡村振兴伟大战略。
说一千,道一万,人是最关键的因素。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们必须以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为最大牵引力和根本驱动力,大力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提供面向乡村的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乡土人才,强力引导城市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和农牧业生产科技人才下乡住村,让村里的人气旺起来,继而推动专业人才持续服务乡村生产力发展,促进乡村地区扎根本土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壮大起来,让乡村真正成为一个有人气、召人来、惹人爱、人愿在的好地方。
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全方位加大对乡村地区的人才扶助培养和持续投入力度。首先是要加大乡村教师的培养、引进和留用力度。积极采取公费师范教育等方式吸引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对长期在乡村任教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待,竭力保障和改善乡村教师的福利待遇,适当提高乡村教师的工资水平、学历水平、整体素质和乡村教育现代化水平。其次要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支持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培训、进修,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对在乡村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优惠待遇,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工作,支持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办乡村诊所、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再次要全方位加强乡村地区其他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精准定向引进培育农业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法律服务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乡村文化骨干力量。
实现乡村人才振兴,最重要的政治力量是乡村基层党组织,最根本的依靠力量是乡村广大人民群众。而从党组织的层面来讲,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应当为返乡入乡人员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乡村两级党组织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有条件的乡镇可以考虑专门设立乡村人才学校,加大农村专业人才定向招录、定向培养力度,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一方面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另一方面要鼓励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面向乡村选人用人的政策激励导向机制,健全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实现人才振兴助力乡村振兴,党委政府的激励保障措施要跟上。县级党委政府要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方面展现新作为。要充分用好大学生到村任职的政策制度,大力加强对新考录公务员、选调生、引进“双一流”高校人才的日常选派使用和教育管理,引导他们安心踏实的在乡村工作服务、在基层成长成才,为乡村振兴奉献青春、贡献才智。要全力创新推进乡村地区引才育才聚才工作,持续优化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县级领导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定期走访联系乡村、驻村企业和乡村志愿服务人才。加大优秀人才事迹选树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蒙清乡村振兴工作站作用,吸引更多清水河籍在外人才回报家乡、服务家乡。
山还是那座山,人已不再是那群人。实现乡村振兴,我们必须想方设法让青年才俊、有识之士源源不断地向乡村涌流,就像年先进的知识分子向往革命圣地延安那样地渴望回到生育养育自己的这片土地,为把乡村这片土地真正变成走向繁荣振兴的热土驰而不息地奋斗拼搏,我们的乡村才能够实现全面振兴,我们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果才能够从根本上得到巩固提升,我们建党百年乃至建国百年的民族复兴伟大奋斗目标才能够更好地实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委组织部 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