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贵州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大会召开,就在同一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可谓双喜临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对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了总遵循、总纲领、总指针,在打赢脱贫攻坚战,迈入乡村振兴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全体劳动者唯有围绕乡村振兴开新局当好实干家、推动者、行动派和主力军,才能在来年继续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劳动者要持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助力乡村振兴。在全省脱贫攻坚大战中,涌现出了许多感人肺腑的先进事迹,这些扶贫干部坚守一线,用舍小家、顾大家、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为民情怀和奉献精神献身脱贫战场,这些自立自强的劳动群众,用实干拔穷根、敢叫日月换新天的使命担当撕掉贫困标签,谱写了贵州脱贫攻坚的合格答卷,展示了贵州脱贫攻坚的伟大精神,值得我们镌刻进贵州精神的丰碑。劳动者要持续发扬主人翁精神参与乡村发展。《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这就要求我们要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乡村人才静下心来服务“三农”,变被动服务为主动参与,发扬乡村主人翁的自我革新精神,为乡村振兴输入“血液”、“能量”。劳动者要持续发扬劳模精神引领百姓致富。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共和国的功臣,精准扶贫是我国实施脱贫攻坚的一副良方,作为贵州而言发展产业带动群众致富增收又是脱贫的重要举措,一批群众致富的带头人不惜放弃外地优厚待遇返乡创业,探索出了“党建+合作社+农民”、“党建+合作社+贫困户+企业”等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模式得到普遍推广,他们在脱贫攻坚一线不懈奋斗,当先锋、打头阵、做表率,团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更需要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人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任劳任怨的态度投入乡村振兴新战场。(贵州省镇远县舞阳镇人民政府 潘枝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