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是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规定》的出台是我党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有大事,标志着我党在队伍建设上,向着更加法制化、更加体系化、更加规范化迈进。《规定》全篇19条,不论是处理范围还是处理原则,抑或是处理情形与相关程序,翔彻到位、不遗余地。面对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面对失职失责失范的人员的处置,均能全面覆盖、全局把控。
织严网,从严治党是方向。事必有法,然后可成。近年来,无论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抑或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乃至《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都是党中央强化顶层设计,不断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为从严治党,锻造高素质队伍奠定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敢亮剑,坚决执行是根本。“事辍者无功,耕怠者无获。”《规定》在坚持从严治国党的主基调的同时,突出政治监督要求,重点涵盖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意在打击政治上不忠、政治上贪腐、作为上庸碌、品行上不端的党内蛀虫。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扼制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人事问题,为缔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武器。
勤学习,提高素质是重点。作为基层一名普通共产党员,不仅要学懂弄通《规定》的条文与内容,还要领悟其中的精神,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以此为标杆,将《规定》的规定与精神渗透到日常工作生活点点滴滴去、渗透到自身灵魂中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冶炼自身思想,时时观照日常,处处反省点滴,真正达到“从心所逾,而不逾距”的境界。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规规矩矩做事,成为党的好干部,成为人民好公仆,成为真正意义上大写的人。(永安市燕西街道 游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