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云:“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做任何事情,都应有其规矩限制,当规矩不正或缺失时,不仅无法起到规范作用,甚至会影响社会发展。乡村治理也是如此。在农村经济发生巨变的背景下,农村治理的问题也接踵而至。农村脏乱差、“三留守”等问题愈演愈烈;村民群众赌博成性等歪风邪气更是盛行其中。这无一不对乡村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这亟需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推进和谐农村建设。
创新管理模式,走好乡村治理新途径。某县古弄村通过公益性古墓管理新模式,解决了该村公墓建设项目,反观其他部分乡村,为治理乡村重难点问题,村两委劳心劳力仍未见其效。由此可见,创新管理模式对乡村治理尤为重要。这需要由村民参与村民约法理事会、确定“四议一审一公布”等方式创新管理模式,走好乡村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倾听民意心声,抓住乡村治理的核心要点。常言有道:“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制度的实施,应以民之所需为基础。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更应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故此,倾听群众意见,在创新乡村治理过程中乃重中之重。然而有些乡村却村委专制现象频发,村民代表大会流于形式。这都使得。一些利民之举的治理制度成了“面上功夫”,故而,创新乡村治理过程中,应通过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民众意见,疏通乡村治理中的“中梗阻”。
制定制度管事,做好乡村治理的制度保障。先有古弄村制定《山林管理约法》,使砍伐林木等现象减少;到东门村《宅基地约法》遏制“两违”现象;再到六墩村《“三资”管理约法》促进“三资”管理的规范......这都指向乡村治理须加入制度管事理念。通过制度的制定,可以解决乡村出现的一些法律法规无法触及的“边角”问题,这同时也能够推进乡村治理的创新,从而打通乡村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劝学》有云:“驽马十驾,功在不舍。”烈马连走十天,它的成功在于不停止。同样,创新乡村治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这需要在创新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倾听民意心声,征求群众意见,从而制定完善的制度。最后创新乡村治理,让和农村不再只是想象。(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组织干事 杨建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