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这一重要科学判断立足中国国情农情和发展阶段特征,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关键是保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平稳。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各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聚焦乡村产业、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农村改革、乡村建设、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加快补齐短板,强化薄弱环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见实效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当前,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下一步要将“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乡村振兴涉及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等诸多领域。与脱贫攻坚相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间更长、范围更广、难度更大,必须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打赢这场持久战。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在这奋进的新时代,我们要接过历史的接力棒,在乡村振兴的路上,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时不我待的奋进姿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永不止步,继续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目标进发,继续在人类的伟大时间历史中创造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时间,进一步书写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新篇章。(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古楼乡中潭村党群工作者 邹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