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意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后,“三农”工作重点转向实现全面乡村振兴,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更需要所有党员干部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
乡镇干部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的骨干力量,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广大基层干部应时刻牢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高质量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做政策解读“宣讲员”。基层党员干部直接与村民打交道,处在农村工作最前沿,必须把乡村振兴的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当好“宣讲员”,让群众知晓乡村振兴、参与乡村振兴、实现乡村振兴。
二是做示范带头“领头羊”。“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每一位基层干部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认真学习产业、项目、技术知识,主动投身于乡村建设中,为群众做榜样、做示范,老百姓在农村安下心、扎下根。
三是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乡镇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学习革命先辈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多听民声、多解民忧、多办实事、多求实效,做人民群众信赖、尊敬的贴心人,带领群众实现全面乡村振兴。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太拔镇人民政府 廖艳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