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推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取得重要成效。这不仅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热情,更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信心,摆正心态,大胆尝试探索、主动担当作为。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要厘清权责辩证关系。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新征程呼唤新担当,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面对矛盾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挺身而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
“理想如灯,信念是帆”坚定的理想信念,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之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会贯通、活学活用,提高理论素养,在工作实践中磨砺,把党对政治觉悟的要求,体现在日常的行为准则,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作为新时代的引领者,更需要在工作中、在干事创业中去加强学习,不断给自己进行“充电”。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只有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在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上立标杆,时时、处处、事事以身作则,躬身执行。要练就担当伟大使命的本领,紧紧抓住当前发展机遇,以勤思勤学的干劲、攻坚克难的魄力、善做善成的定力,撸起袖子加油干。要践行为民宗旨,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解决群众最现实、最急迫的问题入手,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共产党员的身份是烙印在每一名党员身上永恒的印记,从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感召一群人、带动一群人、凝聚一群人,让群众的心更加敞亮。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福建省上杭县官庄畲族乡人民政府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