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习 > 文选 > 正文

推动乡村治理进入法治轨道

2020-11-19 10:48:22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今日之中国,法治已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基层农村作为社会的细胞,其法治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家法治化进程,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没有基层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只有在法治的轨道内推进乡村治理,才能促成乡村治理善治目标的实现,才能夯实依法治国的根基。

用法治思维谋划乡村治理工作。法治思维是推进乡村治理进入法治轨道的前提。乡村治理千头万绪,受乡村熟人社会长期形成的思维惯性和处事方式的影响,一些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依法行政、守法护法、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不高,与城市相比,乡村法治建设相对薄弱,面临的矛盾更为突出,迫切需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因此,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村的重要性,加强法治宣传,用好线上线下平台,让乡村干部学好法、用好法,让村民懂法、尊法、守法,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在日常工作中遵法守纪,转变“官本位”思想,杜绝“特权”思想,做到用法治思维来谋划乡村治理工作。

用法治方式校准乡村治理实践。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实际作用于人的行为的外在表现,是乡村治理道路上校准纠偏的“方向盘”。实践,是最生动具体的法治课。随着乡村建设向纵深发展,未来乡村治理中,自治的事项会逐步减少,适用法治的事项会不断增多,自治要以法治为前提。用法治方式校准乡村治理实践,不仅要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定纷止争”的维稳作用,更要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借助法律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依靠法治规范和法治方式来解决农村农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

用法治手段破解乡村治理难题。法治手段是破解乡村治理难题的重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部分地区乡村治理明显滞后于乡村发展,农民利益诉求和表达方式多元化,村民间利益冲突的风险在上升,宗族势力对乡村治理干扰严重,“空心村”“三留守”等问题日益突出。面对矛盾和纠纷时,要依靠法治手段化解矛盾,坚持关口前移、综合施策,用好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司法诉讼等手段,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未发、处置在萌芽,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化成突出矛盾问题,让困扰乡村治理的难题得到法治化的解决。(袁一仁 厦门市2019届博士选调生,现任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美山村党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李巧珊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
技术支持:沈阳网站建设公司-开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