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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 开启法治新征程

2020-11-19 08:49:45 | 来源: 中廉在线

11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治国者,国不失规,方不失矩,本不失末,为政不失其道,万事可成,其功可保。”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人民幸福、社会稳定、国家富强的坚强保证。

握紧立法“方向盘”,制订良法善法。王安石曾言:“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只有得到广大百姓支持认可的法,才能称得上是良法、善法,这样的法才能确保国家得以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有关方面都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看待立法工作,不要囿于自己那些所谓利益,更不要因此对立法工作形成干扰。”人民群众是立法的主体,要将立法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领域,在制订或修改法之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广泛收集民声民意,让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拧紧执法“总开关”,严格执法用法。有了法,怎么执法用法是关键,正如胡居人在《居业录》中说的,“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行政执法机关要认识到“法定范围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个基本原则,要做到严明执法和文明执法双管齐下,追求“法必明,令必行”与“以德服人”的有机结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与制裁,最大限度减少违法行为对人民群众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扣紧守法“安全带”,全员学法守法。人民群众是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坚力量,然而当今社会因文化水平差异和思想认识淡漠等因素,仍然有部分“违法乱纪”的“不法分子”。他们的存在就像庞德说的,“民众对权力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不是一个好兆头。”常言道,不知者无畏,这些不懂法的个体,不存在所谓的敬畏心理,往往就成为了社会上的隐患。因此只有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才能更好地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罗立翔 福建省尤溪县联合镇党办)

责任编辑:万海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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