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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让社会充满正能量

2020-09-23 14:15:22 | 来源: 中廉在线

多年来,我们身边不断涌现出见义勇为先进模范,他们都是普通人,但他们的事迹感动了社会,弘扬传承了社会正能量,营造了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新风尚。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加强领导,凝聚合力。社会正能量的传播,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基层为单位,成立乡镇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同时,各村(居、社区)、学校、企业等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将威望高、有正气的党员、寨老、组长、退休干部等列入组员,为见义勇为工作提供强大组织人才保障。以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模式,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构建;加强各部门统筹协调,为见义勇为事业的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见义勇为在全镇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宣传车、法制教育课、赶集日、“三会一课”、讲习所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挖掘社会的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典型事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而让全社会参与到见义勇为各项事业中,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增强他们同一切坏人坏事做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奖惩严明、规范管理。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表彰,作为弘扬正气,惩恶扬善推进见义勇为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对不怕牺牲,见义勇为人员及时给予表彰,对受到表彰的人员给予大力宣传。一手抓打击,对偷抢、破坏、打击报复、造谣生事等不法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决不手软,真正达到弘扬正气,惩恶扬善的目的。通过奖罚分明、奖罚严明,社会管理更加规范,鼓励群众勇敢地与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打击歪风邪气,弘扬了社会正气,推动道德风尚进步,助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多措并举、全面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根本利益。要加大表彰奖励力度,逐步提高奖金和扶恤金标准;要搞好慰问救助,特别是关注因见义勇为而牺牲人员的家属和负伤致残生活困难人员;要强化管理,围绕申报确认、表彰奖励、慰问、跟踪服务、内部管理等工作,针对每个环节和程序,制定相应制度和办法,确保见义勇为工作规范运行。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促使工作有效落实。通过以上措施的全面保障,解决见义勇为个人的后顾之忧。

见义勇为不只是一项工作,更是一种家风,是一种社会正能量,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将见义勇为精神深入每个家庭,每个群众,那么,我们的社会将更加和谐、稳定、安康,满满正能量。(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吴娟)

责任编辑:王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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