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这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新时代,基层治理如何获取新思路、新方向,又如何通过治理创新给予人民群众足够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我作为一名乡镇基层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思考良多,在学思践悟中逐渐明朗。面对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综合来说抓好基层治理,推进社会治理,关键在党的领导。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党建引领,瞄准村规民约,穿起基层千条线,练就治理新本领。
一、党建引领规范村规民约,促基层有效治理
一是开展党员“亮身份、践承诺”活动。创“六带头”共产党员活动,即“带头执行党的决定、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践行村规民约、带头引领文明乡风、带头扶弱救困、带头服务群众”等6个方面,投身乡村振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牢牢抓住“村规民约”这个有力抓手。重新从“社会道德、红白喜事、脱贫攻坚、环境整治”四个方面制定各村村规民约内容。通过村“两委”干部、支部党员、邻长、村民代表、户代表们的商议,建立健全村规民约长效运行机制,规范村民行为,树立崇德向善的乡风民风,促乡村有效治理。三是发挥正能量感召力。将党员榜样精神的正能量融入日常生活,在每个党员家门做好党员承诺牌上墙,每个村均设置乡村治理“红黑榜”,对全村党员行为每月评选每季度通报,让农村党员及家属成为社会见贤思齐的身边榜样,形成党员示范、家属带头、以上率下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群体间的感召力,才能织出“疏而不漏”的基层德治之“网”。
二、强化村规民约的制度执行力,破解治理难题
制度执行力是乡村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要实现乡村治理和谐这个目标,村规民约是基础,治理是抓手。应对新时代复杂的社会治理,重点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敢于直面基层治理中的难点痛点。新的村规民约在奖惩方面发挥出鲜明的村级组织自治特色。各村党支部指导村委会依托本村老人协会成立乡村治理服务队,对村里先进村民和好人好事,成立鼓乐队入户宣传表彰,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明确对村民可作出批评教育、利用“红黑”榜、村内广播通报、全村敲锣通报批评处理。经村代表会议通过,对被纳入“黑榜”的村民,整户取消享受当年村集体自筹发放的奖学金、慰问、评先评优等优惠待遇及福利,暂缓木材、建房及需要村集体盖章的相关事宜,直至改正为止;经“黑榜”批评后积极整改的村民,成效显著的也予以红榜表彰。开展基层治理探索创新,正是契合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发展趋势和规律,有效激发了农村社会治理的活力。
三、始终坚持广大民心所向,依靠群众治理
基层干部要立足于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用心用情做好服务,让群众的呼声有人听,群众的事情有人办。人民群众是新时代基层治理最强大的力量,要紧紧依靠群众这一核心,发动和鼓励更多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村规民约中确定每月固定的日期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党员带头参与整治,亮身份、做公益,与群众约定“门前三包”,发动每户一人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同向发力,借助党员率先垂范,激发乡村基层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活力。从而很大提高基层党支部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加强凝聚乡村治理中群众的力量,通过全民凝心聚力的力量,提升群众幸福感。
通过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深刻的体会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地方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也需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之路上,我们基层干部要用“内外兼修”的大智慧,立足群众的所需所想,助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乡村治理体系走向新征程,与人民群众共同收获长治久安、文明和谐的幸福感。(徐洪彪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仁寿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