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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心”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筑牢基层作风堤坝

2025-06-27 08:35:19 | 来源: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五河镇人民政府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八项规定精神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铁规矩”,更是基层干部锤炼作风、服务群众的“指南针”。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必须以“三心”为抓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以“敬畏心”守住底线,拧紧思想“总开关”。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是严字当头。乡镇干部直接面对群众,一言一行关乎党的形象。从规范公务接待到精简会议文件,从杜绝“舌尖浪费”到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必须时刻保持清醒,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党政办作为中枢部门,更要以身作则,在公章管理、公务用车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每一份文件、每一次接待都经得起检验。

以“为民心”实干担当,破除作风“中梗阻”。八项规定不是束缚干部手脚的“条条框框”,而是激励担当作为的“动力源”。在基层,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要体现在减负增效、服务群众上。比如,通过整合督查检查、压缩台账报表,让村干部从“表格抗疫”中解脱出来;通过“上门办”“代帮跑”等举措,解决群众“盖章跑断腿”的难题。只有把形式主义的“虚火”压下去,为民服务的“实功”才能提上来。  

以“恒久心”常抓不懈,打好长效“持久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乡镇层面要避免“一阵风”式整改,需将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日常。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村级财务、惠民资金等风险点动态监管;利用“三会一课”、警示教育等载体,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唯有常抓常严,才能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 

作为基层“排头兵”,我们要以八项规定精神为镜,照出短板不足,照出使命担当,以“抓铁有痕”的韧劲和“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为乡村振兴注入清廉动能,让党的作风建设金字招牌在田间地头熠熠生辉。(胡军)

责任编辑:赵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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