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规定》明确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 种情形,健全了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各地区各部门应冲破思想禁锢的“洪流”,让“能上能下”成为干部工作新常态。
冲破“逆流”,“有为”向“上游”,让干部“上得服众”。基层干部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却缺少“上”的途径,工作一眼便望到了头,十几年如一日,久而久之,便会挫伤干部工作积极性,寒了干部的心,在工作上失了“盼头”“奔头”。酒香也怕巷子深,各地区各部门应冲破“上”的逆流,广开门路,开拓“上”的途径,大胆提拔重用实干担当的优秀干部,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干部能“上”,更要“上有底气”“上得服众”,知人善任,“识人”应全面客观,做到面面俱到;任人唯贤,“用人”应用其所长,实现人尽其能;合理流动,“择人”应能上能下,打破交流壁垒。冲破“上”的瓶颈,营造优秀者优先、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的良好氛围,才能让人才这一池“源头活水”滔滔不绝,源远流长。
冲破“顺流”,“无为”向“下游”,让干部“下得服气”。部分地区仍存在干部“上来容易下去难”的“魔咒”,有为者没有位,无为者不让位,导致出现“养老”“躺平”“摆烂”式干部,不仅在工作上存在碌碌无为,得过且过的消极现象,更存在互相“踢皮球”“抱团取暖”“官官相护”的恶劣影响。各地区各部门应冲破“上”的顺流,打破“上来容易下去难”的魔咒,严格考核标尺,既考察“八小时之内”,更盯紧“八小时之外”,对出现“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 种情形的干部,敢亮红牌。“下”不是“一下了之”,“下”是对“尸位素餐”者和“撞钟和尚”者的警醒,“下”是鞭策,是为了更好的“上”,抬头要底气,低头要勇气,干部面对“下”,要反思,要警醒、要转变观念,要改变工作方法,将“下”当作垫脚石,才能在下游蓄势待发,激流勇进,如“鲤鱼跃龙门”般再次回到上游。
冲破“回流”,上游下游成“环流”,让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解决了“能上不能下”的问题,畅通“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途径,营造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差很多的风清气正的氛围。各部门各地区应参照《规定》,重点解决本地区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细化“上”与“下”的考核指标,结合当地政策,明确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让干部能上能下、有进有出成为“新常态”。严格“上”与“下”的执行力度。对标对点严格执行考核指标,深入一线察言行、看整体、听口碑,建立动态的考核机制,对干部出现的歪风苗头,露头就打,反复敲打。“能上能下”重点在“下”。面对“下”的干部不能“一棒子打死”,要给条件、给机会,将“下”的干部下派到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一线,让其在急难险重的岗位锻炼历练,对工作上有突出表现的,重新选拔使用,让“下得去”也能“上得来”,让“上”与“下”形成环流,以“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撬动干部“谋”的活力和“干”的魄力。(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张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