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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病”危害当下

2022-04-14 08:36:32 | 来源: 中廉在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国家规定职业病分10大类132种,并且种类依旧在增加。国家虽然一直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有些工作造成的伤害依旧在所难免。

我不知道大家对演员袁立还有多少印象,对于这位女演员本身不做任何评价,今天想说的是她第一次把尘肺带入了我的视线,后续的关注让我知道原来这样恐怖的疾病并不在少数。张海超“开胸验肺”换来尘肺病赔偿金,云南水富赴安徽凤阳打工的返乡农民工群体性尘肺病事件,甘肃古浪县300多名农民矿场工作患上尘肺病。可以说尘肺、白血病、癌症也不过冰山一角。职业病一部分是缺少防范,一部分是防不胜防,还有一部分是为了挣钱、为了生存,默认了不良的工作环境,时间到了2022年了,职业病问题依旧严重。

我认为还有一种不在国家定义范围内的“职业病”,就是过劳导致的疾病和死亡,比如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过劳死等。现在工作中“5+2”、“白+黑”,加班作为常态,即使不加班每天工作也要将近12-14小时,频道的应酬喝酒,有可能还要频繁地出差,这种情况不论你是生病了还是死去世了,都很难被认定为工伤,得到赔偿。这样的“职业病”,确实被我们完全忽略了,甚至我们给它找了一个完美的借口——“亚健康”。机器需要维修,汽车需要保养,何况我们一个不是钢筋铁骨的人,没有超长待机、超负运作的可能性。

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当然需要国家多个部门、相应法律法规的支持配合,为广大职工提供安全健康良好的工作环境、符合规定的安全护具,或者在职业病已经发生后,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和开放的维权渠道。不在国家定义范围内的“职业病”,要看国家、社会、企业、个人的共同努力,国家是否考虑将这类问题纳入职业病或者工伤范围,如果鉴定等问题需要全面考虑;社会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大环境,整体杜绝过劳;企业要考虑长远发展,不仅为企业的声誉,更是为企业培养优质人才,合理规划用工情况,而个人要明白,合理的拒绝是对自己的负责,工作时也要懂得劳逸结合,不然只能永远地“亚健康”下去。

社会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健康为代价,三无产品、三无工作环境必须得到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彻底遏制,否则作为社会发展最基础的人力资源将会岌岌可危,当人们因为疾病而无法工作时,何谈社会的进步。对此,我想我们都应该进行一次思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委组织部 牛宇虹)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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