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都开始发送节前廉洁提醒,在节前拉响“警报”,提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自觉抵制节假日“四风”问题,严守纪律“红线”,过一个清正廉洁、低碳文明的清明节。
清明节是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节假日是腐败易发的高峰期,既是人情关,也是廉洁关,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考验,也是抓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反腐的关键节点。党员干部要把清明节当做锤炼廉洁观、弘扬文明观的磨刀石,自觉做好清明时节的“清廉人”,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
干部廉洁要“早提醒、早预防”,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多种方式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杜绝节日腐败。要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廉洁提醒很暖心,及时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绷紧脑中“廉政弦”,不碰“高压线”。广大党员干部要戒奢以俭、严守纪律、移风易俗、文明祭扫,让清明节更清明。(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委组织部 杨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