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选拔使用干部,“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是第一位的,如果政治不合格,能耐再大也不能用”。由于政治素质考察不像其他考察项目“具体化”,在干部考察中,有的考察组对政治素质考察的考察把握则是“有无明显问题”,往往通过测评的方式来了解,谈话中认为只要不犯政治错误,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就不好评判这个干部政治素质有什么问题,导致一定程度上政治素质考察“淡化”。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素质考察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对干部“透过现象看本质,既听其言、更观其行,既察其表、更析其里,看政治忠诚,看政治定力,看政治担当,看政治能力,看政治自律”。加强对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需要,需要压实不同评价主体责任。各组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考察组人员和谈话者等相关评价主体要认真配合,各尽其责,秉持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和评价干部,相互形成支撑论证,切实提升政治素质考察的质量。
二是改进方式方法,确保政治素质考察见人见事见思想。对政治素质的考察,不同于一般的工作检验,不能简单用常规的谈话、测评手段来评判。要把功夫下在平时,近距离多角度考察干部政治素质,把干部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的表现和“8小时之外”的行为表现纳入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内容,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督查调研、审计监督、信访维稳、网络舆情和民主生活会等各方面结果,把干部的政治表现与具体事例结合起来,从考察对象对国家大政方针的理解上考察干部的政治信念,从考察对象对待事业的态度中观察政治责任,从考察对象处理复杂问题的表现来检验其政治定力,从考察对象对待群众的感情中识别政治情怀,从深入到考察对象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来观察政治操守,切实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台上台下、人前人后、8小时内外真实立体的表现。
三是考察评价具体化,突出政治素质考察标准。紧扣政治素质核心内涵,围绕“考什么”,精细化设置考核指标,使考核由‘虚’变‘实’。比如梳理归纳不同类别、不同领域干部的日常政治行为特征,生成个性化正反向清单;在开展政治素质考察正反向测评中,可以采取民意调查的形式扩大参与范围,从群众口碑中了解干部政治表现;听取人选所在党组织对其政治表现、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工作作风等情况的评价意见等。(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委组织部 钱思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