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各级两会陆续闭幕,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进入分解交办流程,3月4日至3月5日,全国两会也即将召开。与往年一样,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仍是每年会前、会中、会后全民关注的焦点,特别是会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到“一府两院”手中有没有落到实处,整体办理质效是否达到代表、委员和群众的期待,才是真正关键之处。
“答非所提”“提不可办”的“甩锅”式办理不可取
就县(市、区)和乡镇一级承办单位实际情况来说,每年归为C、D两类的“两案”,在答复代表和委员时,多以“经费不足”“未纳入规划”“上级政策未颁布实施”等缘由作为无法办理的“客观原因”。固然,对于涉及重大项目实施、需全国统一颁布政策、不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等原因的“两案”,在答复无法办理时可将其归结为“客观原因”,但对于可以通过多部门协调、向上积极申请解决的问题,通过“甩锅”式答复了事,早已违背了每年召开两会的意义,辜负了群众的期盼,也是履职不到位的表现。
造成“甩锅”式办理的原因,关键是三个“不过关”
思想认识“不过关”。有少数领导干部无法认识到有“两案”提,则说明政府、部门工作有不到位的地方,少数承办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重视不高,抓得不紧,措施不力,只注重反复找代表做工作寻求“满意”票,而不注重付诸实际行动解决实际问题。办理态度“不过关”。对一些涉及范围广,需要多部门协同办理的建议,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缺乏与上级、与部门间、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没有就办理落实建议形成整体和合力。特别是对属于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需要纳入国家规划盘子的,或是可以先往上申请的,没能做到积极主动地与上级部门沟通反映。同时,还存在答复代表、委员打个电话简单说说情况,事后也不再联系的现象。督办监管“不过关”。在每年对“两案”交办后,联合督查组开1-2次督查并不能从根本上达到督办监管的目的,由于缺乏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跟踪、常态监督,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
“五项制度”“三到位”“三明确”做好“两案”办理工作
“五项制度”。对“两案”办理应建立完善立项登记、承办审批、沟通联系、督办机制、跟踪回访“五项制度”,严格工作规范,使“两案”办理工作做到规范有序运作。
“三个到位”。“两案”交办后,承办单位应做到统筹谋划、跟进落实、责任细化“三个到位”,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做到有章可循;召开推进会,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使办理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相关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办理任务,高度重视办理工作。要从政治高度、法制高度、发展高度来正确认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性,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担当负责的态度做好承办工作。二是明确办理流程,着力提升办理质效。政府要加大对“两案”办理工作的投入,加强对交通、水利、住建等资金压力大的部门的支持。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履行部门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落实办理工作,答复代表和委员的文书要严格把关,规范格式和审签送达程序。协办单位要增强协同办理意识,杜绝互相推诿、不负责任、误时误事现象。三是明确办理纪律,严格落实办理责任。督查部门要加强日常督办,对大会议案和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对部分代表给予“基本满意”“不满意”评价的建议责令重办。将办理“两案”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切实保证办理工作不走过场。要实行惩戒制度,对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承办单位应遵守办理纪律,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实效。(云南省畴县委组织部 郑舒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