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启了我国法治新时代。它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赋予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强烈的向往,彰显了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社会发展更高的法治需求,是“法者,治之端也”的完美诠释。
民法典是民生“显微镜”,“人民至上”原则贯穿全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民事权利于大成,聚焦人权、物权和债权等时代问题,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从民事权利、合同契约、婚姻家庭到遗产继承等大小民生问题,民法典无处不在,事关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如对见义勇为者免责、设置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担责、禁止高利网贷、孩子为游戏大额充值可退款等,民法典一一给出了明确规定。杜绝了让见义勇为者“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让夫妻双方多了一份对婚姻生活的冷静思考;确保了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以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向高利网贷说“不”;规定了未满八周岁“熊孩子”的游戏大额充值款可退回。
民法典是“司法百科全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利。它从法治层面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问题,为实现人民群众向往的美好生活提供了新的法律支撑。民法典中单列出的“人格权编”是人格权、个人隐私权、现代信息社会个人信息保护的“标尺”;民法典中明确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续期、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等内容;民法典在维护民事权利的同时更加注重“绿色原则”,遵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绿色发展“为民造福的百年大计”的思路,运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把“金钥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新形势下的绿色高质量发展。
民法典是民生权利的“新代言”,学习“热潮”持续进行。民法典代表了立法的时代价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彰显了中国民法鲜明的民族性,为规范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提供基本准则。基层党支部应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在农村基层落实,切实把民法典纳入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计划中,提高基层党支部党员对民法典的关注和认识。基层党支部要注重营造热烈浓厚的学习氛围,打造一支“懂法、知法、守法”党员队伍,将党支部建设为纪律严明的“红色阵地”。基层党员干部在自己学懂弄通之余应多向他人普及民法典内容,强化人民群众权利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让民法典根植人民群众心中,使行为规范变成习惯。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切实把“人民至上”作为出发点,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忧愁,谋民生之福利,反映了中国特色、时代精神和人民意志,为人民群众的美好幸福生活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小湖镇祝中村党群工作者 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