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再次提出: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这是2018年底以来中央文件第四次提到“推进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体现了国家对加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推动实现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布局。私以为,推动村级组织实现“一肩挑”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中,只有坚持党的正确领导,才能上下一心、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点在年初的新冠病毒阻击战中已经充分证实。然而,在一些乡村还存在村主任同党组织书记争权夺利,不服从、不配合工作开展,甚至拉帮结派对抗党组织的问题,导致村级组织力量疲于应对内部纷争,严重影响了村“两委”干部干事创业、振兴乡村的积极性,阻碍了乡村振兴的步伐。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村主任大多非党或者党性不强造成的,而破除两架马车南辕北辙的问题便在于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就是要推动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
是改变农村一些老旧思想、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的重要契机。2004年以来,国家连续十七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将解决“三农”问题列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点工作。但时至今日,农村的一些老旧思想仍阻碍着乡村的发展,有些村姓氏、宗族房派观念根深蒂固,认为自己所属的姓氏或宗族房派有人当上村主干才有面子,才能维护自身利益,进而在参与村级事务时不顾村情实际投“亲情票”;同时,一批“老大难”问题对农村基层推动工作阻滞甚大,如涉及征地拆迁、山林和田地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又如,农村德不配位的老好人,秉持着不得罪人的态度,干事创业水平低,村主干选举的呼声却很高。在推进农村基层组织“一肩挑”的过程中,这些问题是必然要面对并妥善解决的,各级党委、政府应积极调研并谋划布局,基层党组织要充分挖掘有思想、有能力的本土人才,要发动全村的党员做好宣传工作,转变党员群众的思想观念,确保“老大难”问题有效解决,真正选出有才能、肯干事的“一肩挑”主干。
是建立乡村基层治理和监督管理体系的奠基之石。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是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单元,而村级组织“一肩挑”则是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保障。乡镇党委、政府应给予“一肩挑”村主干充分的支持,在职责范围内赋予其完整的权能,促其抓班子带队伍,解决村级疑难杂症,发展村集体经济,带领村民共同致富,不断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权能和监管需匹配,要完善以“一肩挑”村主干为核心的“两委”班子的监督管理,切实抓好监管体系建设,确保村“两委”干部可干事、肯干事、干成事而不失监管。
《管子·牧民》有言: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在基层农村,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农村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需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关注、着力解决;在组织层面,全面推进村主干“一肩挑”是解决矛盾的关键一步,我们当借此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全面贯通联系基层组织的“最后一公里”,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龙岩市武平县组织部组织科 王华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