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强调,“我国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加强我国人民警察队伍管理,就是要着力激发人民警察队伍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我国人民警察队伍。
强队伍“思想教育”是基础。当前人民警察,每天被大部分的日常工作占用了时间,加之部分人民警察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导致一些人民警察思想政治认识不高,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因此,严格贯彻思想教育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坚持思想教育,认真组织人民警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廉政准则》、《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用党的政治理论知识丰富人民警察的思想认识,用法律法规和党性党纪教育人民警察,才能引导人民警察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综合素质和整体能力。
强队伍“制度管理”是关键。制度管理是人民警察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一项不可忽视的紧迫任务。要严格明确人民警察的岗位划分和岗位责任,进一步细化责任划分,将所有问题明确责任归属,确保工作有制度、有标准、有依据,推进制度常态化,从根本上落实管理的效能,使人民警察管理有力度有温度,提高人民警察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才能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人民警察队伍,使人民警察队伍中谋事干事的气氛更加浓厚,促进人民警察真正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增强人民警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强队伍“监督检查”是保障。监督检查是人民警察管理的重要一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是保证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加强对人民警察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督查,以及是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是确保人民警察队伍的纯洁性的关键,特别是发现人民警察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人民警察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营造出健康向上有为有序和谐的环境,更快地适应新时期社会的执法要求,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伟大使命。(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直机关工委 丘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