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当前党纪学习教育紧锣密鼓,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坚定决心的彰显。学纪、明纪、守纪,包含了党员干部从学习、明确、遵守的整个过程,是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学习的必经之路。
学纪知戒,做思想上的“清醒人”。“无规矩不成方圆”,始终把纪律教育作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深刻指出加强纪律教育的必要性,“学好了党规党纪,就能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前车之鉴不可忘却,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防患于未然,就可以防止一些干部今天是‘好干部’、明天是‘阶下囚’的现象”。通过不断地学习,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向党靠拢,在勤学慎思和提升素养中做纪律规矩的忠实信仰者。
明纪存畏,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把自己摆进去,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教育受警醒,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注重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在各项工作中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无论身处何职,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明晰纪律红线,在纪律范围内说话行事,不被权力和利益蒙蔽双眼,时刻保持对党纪的敬畏,敲响心中的警钟,在修身慎行和清廉自守中做纪律规矩的坚决拥护者。
守纪正行,做行动上的“带头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守纪是目的。要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决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决不拿党的原则做交易。要增强自制力,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做到慎独慎微,不能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不能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不能在“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切实把纪律规矩落实在行动上,争做严守党规党纪、为乡村振兴再立新功的新时代弄潮儿,始终做党纪法规的坚定行动者。
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内无妄思,方能做到外无妄动。对党员、干部来说,只有正心明道、怀德自重,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才能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与重托。(张佳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