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2020]9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巩固和深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内组通字[2021]18号)文件要求。针对市委组织部将对11个旗县市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互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干部人事档案中心以此为契机,对已经自查并整改过的档案进行了梳理。
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互查工作,我中心在原有基础上,从严要求,对在职在库的1660卷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整理分类,确保管理的各个单位,各个人员,人手一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遗留问题登记表》,并对需要整改的档案及时补充材料、整改、认定。对于在自查过程中收集的零散材料,由专人登记、专人归档,确保材料及时入档。档案中心各项工作有台账,保证查阅档案有手续,借阅档案有记录,入库档案有登记。
干部人事档案中心承担着“为党管档、为党选人、为民服务”的重要职责,各级领导和干部人事档案中心工作人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紧紧抓住干部人事档案互查工作的契机,勇于担当,不懈奋斗,努力做好迎检工作。(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委组织部 李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