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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2022-01-17 14:46:02 | 来源: 中廉在线

今年以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党建引领,整合服务资源、集聚服务力量、健全服务机制,把党的组织有效嵌入物业服务企业,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把党员打造成为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骨干力量,推进物业服务融入基层治理创新,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

突出“红色”元素,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实施“红色骨干”培养计划,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选社区“两委”成员和小区党员中心户、堡垒户、先锋户“三户”进入业主委员会。因地制宜建设完善具有党员活动室、矛盾纠纷协调室、协商议事室等功能于一体的“红色物业”活动阵地,营造党建工作在小区、党员服务在小区、居民满意在小区的浓厚氛围,全面彰显物业“红色”的元素特色。

齐抓共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按照“政府资金投入一部分、业主出一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一部分、包联共建一部分”的原则,加大对老旧小区的水、电、消防、管网等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了小区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大物业从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力度,选优配强物业管理力量,合理调配工作岗位,按照《乌兰察布市居住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集宁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规定,明确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按照等级标准进行管理、监督、考核,结果以“红黑榜”的形式进行公示。建立健全协商机制,对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实行“1+6+N”协商议事模式,有效预防和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

共驻共建,形成强大社会效应。成立“红色物业”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三方主体共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物业党建和物业服务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认领社区党建服务项目;开展“党建联动,为民服务”活动,将住宅小区的包联单位、党员志愿服务等各类资源进行整合,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工作,形成联动管理“第一合力”,营造良好的小区生活环境。(集宁区委组织部 李晶)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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