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工作、廉洁自律、迎难而上,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抓重点、求突破,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党建基础性工作得到了务实和规范。
强化主责意识,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抓实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从思想上将党建工作放在了统领全局的重要位置,将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了每一个环节。同时,分解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将目标责任分解到班子每名成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狠抓制度执行,为落实责任提供根本保障。从严从实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共同推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重要内容,注重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狠抓党员教育管理监督,锻造过硬作风。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和“慵懒散、推拖绕、怠乱飘”整治专项活动,狠抓重点任务的落实,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干部职工做到警钟常鸣,提高自身免疫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使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范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