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关于党建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具体要求,坚持问题与目标导向,紧盯各项工作任务,狠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有力推进党建各项重点和中心任务完成。
强化政治建设,强思想、夯基础。依托党史学习教育,坚持理论中心组示范学、党委跟进学、党员干部研讨学、企业宣传学,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我帮你”志愿活动,积极组织动员党员干部慰问老党员,给困难党员发放慰问金。常态化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深入各级组织开展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推进基本条例》的宣传,促进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更加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
坚持以上率下,树导向、强责任。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既挂帅又出征,主持召开党委会谋篇布局党建工作,践行一线工作法,全覆盖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推进工作,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汇报、专项调度、专题研讨,通过座谈、述职、讲评等方式,不断拧紧党建发条。同时,党委书记“一把手”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2019),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层层传导压力。
完善制度保障,强队伍,提素质。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廉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常抓不懈,及时召开动员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反复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形成了组织健全、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机制。(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袁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