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关键在于“我”“办”“实”,做到到“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为民服务我为先。要明确“我”是定位,以我为主、争当表率,要扑下身子、沉下心来,积极走村入户,了解群众生产生活,通过走访和接访,把握群众需求,形成为群众办实事计划与台账,达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的目标,切实将群众的患、难、愁、盼等问题摆在眼前,记在心中,办在实处。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项目,要求干部成员勇担重任,真抓实干,要做到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领头羊。
真抓实干办在前。走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需求,并结合干部在走访过程中,及时发现的各种会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的因素,通过针对这些繁杂的事务进行梳理,依据事务的缓、急、难、易等多方面考虑,组织进行分析与讨论,集合所有人的意见与方案,共同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工作计划,制定落实措施与方案,带头深入一线,分步分批切实解决群众问题。在实干的基础上,还建立多方考察制度,确定办实事工作进度与工作细则,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迅速反馈,完成工作方案的调整以及工作方式的优化,全面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及责任感。
求真务实实为本。在制定和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将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做为基本准则,做到身入一线,心入一线,切实站在群众角度考虑问题。弘扬党的实事求是优良传统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务虚功,不断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把群众的“心上事”当成“上心事”。(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库伦苏木 蒋子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