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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和县:用好干部选任“三字决”

2021-12-02 11:22:25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年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通过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培养锻炼、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从严把关,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严”格程序。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主线,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提升干部选任工作规范化水平;坚持干部选任前向纪检、政法、信访、法检、审计等部门征求意见,有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把好干部选任的“入口关”。把选拔任用考察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将干部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工作落实推进情况、条线工作在全县排名情况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标准,为干部能上能下提供真实依据。

“实”践锻炼。围绕乡村振兴、从严治党、社会治理、生态建设等内容,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更新干部知识结构,因材施教,补齐短板。通过边学边比、边议边思,在学习中查找自身短板,在交流中寻找工作思路,提高学习实效。落实机关干部驻村制度,到村开展工作,重点锤炼其服务大局、群众工作、处理问题、信访稳定等多项能力,让干部在农村工作一线中增强本领,在实干中锻炼成长。

“全”面监督。强化全面监督,机关、乡镇、事业单位、村(社区)干部等人员全部纳入监督之中,确保“无盲区”,扎紧织密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的“笼子”。实施全过程监督,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确保“不断线”。加大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督力度,对工作和生活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坚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认真执行诫勉谈话、函询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每年组织干部进行述职述廉考核,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通过全体干部述职述廉,了解每名干部一年来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便于监督。(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委组织部 郑兴)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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