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作为组织工作重点任务,在理论中心组、领导干部、组工干部、党员干部“四个关键”上下功夫,着力推动《条例》的学习贯彻。
理论中心组专题学,在以上率下上下功夫。旗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条例》,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为全旗各级党组织作出表率、树立标杆。各苏木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对《条例》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并结合学习例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开展专题研讨、知识测试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全旗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320多场次,开展研讨交流110多场次,组织知识测试70多场次。
领导干部带头学,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引导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深入研读,带头学思践悟,认真撰写学习体会,在学习和践行《条例》方面当标杆、走在前。一方面,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对742名苏木乡镇(园区)、旗直部门单位科级干部、嘎查村党支部书记、预备党员就《条例》进行专题培训;另一方面,把《条例》学习纳入科级干部“菜单式”必学内容,督促干部积极开展自学,确保《条例》精神学得深学得透。
组工干部深入学,在守正创新上下功夫。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组织部结合每周五集中学习,通过集中辅导、研讨交流、知识测试、个人自学等方式,原原本本研读《准则》《条例》,逐章逐条反复系统学习,力求准确掌握精神实质,真正学懂弄通。同时,将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层党建等重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组织工作方方面面。
党员干部全员学,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全旗各级党组织坚持深学细照笃行,把《条例》学习纳入全年学习计划,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学习,切实把《条例》新部署新要求新规定外化于形、内化于心。全旗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学习,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同时,各级党组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围绕推动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工作共认领需求3189个,深入困难户、重点户和老党员干部家庭开展走访慰问162次,解决问题389个。将学习贯彻《条例》转化为活动的具体实践,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行动,为全旗各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委组织部 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