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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民事“第一调”——春节闹离婚,法官调解促小夫妻和好如初

2025-02-08 08:23:08 | 来源: 朔州市应县人民法院

新岁序开,同赴新程。在度过喜气洋洋的新春佳节假期后,山西省朔州市应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迅速调整状态、收心归位,从“假期模式”切换到“工作模式”,以饱满的热情和充足的干劲投入到忙而有序的工作中,为新一年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我们愿意继续共同生活,不离婚了。”

2月6日,法官康靖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双方冰释前嫌、和好如初,挽回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实现了新春调解工作“开门红”。

案情回顾

何某某与周某某经人介绍认识,双方经过相处对彼此很满意,于2022年举行结婚典礼,2023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一子。何某某称两人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彼此间沟通减少,感情也随之降温。何某某一气之下,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妻子周某某离婚。

何某某和法官说到:“我和她经常吵架,实在忍受不了了,我要离婚!”

而周某某称:“我们感情稳定,家庭幸福,偶尔因生活琐事及婆媳矛盾产生一些轻微的争吵,我不同意离婚。”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初步了解双方的情况后,察觉到何某某起诉离婚存在赌气和误会,二人之间有较好的感情基础,仍有和好的可能。待二人情绪适当发泄后,法官从家庭、孩子入手,不断唤起他们对家庭幸福生活的美好回忆,并深入分析了离婚给家庭、子女带来的负面影响,让二人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表示今后会共同努力经营好家庭。

法官寄语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元,家庭和睦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相遇不易,相守更难。婚姻家庭生活中产生争执不可避免,当婚姻出现裂痕时,离婚并非化解纠纷的唯一出路,夫妻间唯有相互关心、相互沟通、相互包容、相互理解,才能永葆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此案的成功调解,为应县人民法院新一年的工作迎来良好开局。下一步,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继续拓展多元调解新路径,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宗飞  闫乾易)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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