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维护和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工作衔接、强化沟通协作。7月21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检察院与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镇雄县驻浙党工委举行《关于建立弱势群体权益维权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签约仪式并召开座谈会。镇雄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劲松,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东泳,镇雄县驻浙党工委书记曹安富以及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2023年,镇雄县检察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238件,帮助238名申请人维护合法权益,为弱势群体挽回各类经济损失447余万元。”会上,镇雄县检察院介绍了2023年支持起诉工作情况,阐明了《意见》的制定背景,并从目标任务、工作内容、组织保障三个方面对《意见》进行了解读。随后,三家单位共同签署了《意见》,就充分履行法定职能、推进落实《意见》各项任务进行了积极探讨。
下阶段,镇雄县检察院将以《意见》为指引,能动履职,以镇雄驻浙党工委为中间桥梁纽带,主动把支持起诉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持续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强化协同配合,凝聚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向心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杨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