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廉在线9月13日讯:9月13日中秋节上午9时许,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总队直属六支队第一大队民警在福银高速公路临川执勤对一辆赣D牌照皮卡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的驾驶证已被吊销,随即民警将李某和其妻子彭某带至大队进一步询问调查。
经过民警公安内网查询,发现驾驶人李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因交通肇事罪于2008年被依法吊销了。问及李某为何要在驾驶证吊销期间开车,李某称他们当天是从吉安前往抚州看望在临川中学读书的女儿,之前一路上都是其妻子彭某开车,当彭某开车到丰城服务区时,肚子不舒服又有点犯困。李某为了让妻子休息一下,就自告奋勇自己来开车了。当李某开车到临川收费站时,就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了。
考虑到中秋佳节的传统习俗和人性化执法,9月13日,民警依法对李某和其妻子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允许他们过完中秋节前来处理。李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八百元和行政拘留的处罚。而就在9月10日,李某同样因在为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吉安市交警大队处罚。不到三日,又实施了该违法行为,李某将被严肃处理。同时其妻彭某明知其丈夫李某的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了,还把车辆交给李某驾驶,将被依法处以罚款八百元。(李伟星)